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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企业在美国投资,以何种身份纳税最为合理?

前段时间,有客户向港慈咨询:想去美国加州开公司,但听说美国的税很高,想知道以何种身份纳税最为合理,也就是对自己有利?说到这里,我们不妨先了解一些基本的常识,有利用我们来分辨!

 

通常境外人士在加州投资,也就是注册加州公司是很简单的,直接找中介机构办理,2周就可以拿到注册证书。而美国公司类型主要有四大类︰独资公司、合伙公司、有限责任公司、股份公司。

根据不同的性质,建议设立不同的企业∶例如服务性企业及贸易型企业,建议设立LP或LLP,而如果是购买土地、建设厂房等生产型企业,建议设立LLC。

如果要涉及到具体的纳税税种、税率、享受的税惠措施,需要结合在加州地区从事的具体行业,开设公司的选址,聘用的员工(全职)数量,对环保及科技的促进等因素来做具体区分。

就加州而言,与中国国税地税稽征体制类似,采取的是联邦税与州税并行。联邦税以个人所得税、社会保障税为主,其次有公司所得税、消费税、遗产和赠与税、关税等; 州税以销售税为主,辅之以所得税等; 地方税以财产税为主。

如在加州设立LLC,主要应缴税种∶企业所得税(15%-35%分截累进),社会保险税、销售税、个人所得税(对非居民股东指加州境内所得,非全球所得) , 而加州甚至整个美国没有国内类似的增值税(VAT )。

想要了解更详细的税制,可以致电港慈国际。那该中国企业在美国加州纳税回国后,是否会在国内面临双重征税等税收问题?

不会的,在美设立的企业,是美国法律主体,企业本身只有在中国返程投资,才涉及到相应的税费问题。在美国经营活动中国不再征税。

另外企业的股东是中国人,按照我国的国籍与收入来源双重标准,如果中国个人或企业股东需要将利润汇入国内并结汇,则根据中国的所得税法进行稽征,个人所得税由其自行申报,企业所得税由其纳入企业财报的利润分红科目,统筹稽征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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